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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小编了解到,有网友在官方平台提问,关于加装电梯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,邢台市公积金管理在中心给予回复。详情如下:
网友提问:
我用公积金贷款购房,目前在还房贷,公积金每个月打入钱数大于每月房贷,所以每年提一次后,公积金账户依旧有余额,现在我的小区要加装电梯,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?怎么办理手续。
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:
网友您好!根据现行政策:
1、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,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、电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、加装电梯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。
2、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,可以提取核发电梯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当月之前(含当月)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,但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分摊费用金额。
3、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,但尚未偿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,不得再以其他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(含大修提取: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属于大修提取的一项)。
您可通过公积金热线12329、微信公众号、中心网站等方式,关注我市公积金政策的调整,感谢您对邢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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